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2021年广州环境技术大会

【2021年广州环境技术大会

发布时间:2024-03-31 23:29:23

  1. 广州市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
  2.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3. 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一、广州市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

(一)狠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提出并开始实施老城区“退二进三”发展计划;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各种有可能威胁水源安全的开发活动;对新建项目实行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建设工程总体验收等环保前置审批。为防治工业废水污染、减少排放总量提供了保证。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 (二)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控制。我市按照高功能水体高标准保护、低功能水体不放弃保护的要求,把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作为环境执法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实施西部水源地、南部水源地及东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经过整治和保护,2005年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79%。 (三)加快河涌整治工程建设,实现河涌“水清岸绿”。我市共有231条河涌,受污染的有116条。从2003年起,我市以实现“水变清、岸变绿”、恢复河涌的自然特征为目标,对河涌进行截污、堤岸整治、底泥处理、补水、绿化景观、清违等六大综合整治。截止2005年底,我市累计投入近10亿元,整治河涌56条(段),岸线总长167.8公里,已经截污27条河涌,新铺截污管线385公里,大大改善了河涌的景观和水质。 (四)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力度。针对2004年珠江广州部分河段氨氮和粪大肠菌群浓度劣于Ⅴ类,水污染仍比较严重的形势,我市倾注力量、倾斜投入、倾力整治,加快治污基础设施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步伐,猎德等四大污水处理系统相继建成了消毒装置,污水处理系统实现全面稳定有效运行。 (五)有效控制工业污染。2003至2005年,我市财政投入1.47亿补助资金支持105个工业防治项目,促使企业积极治理污染。另一方面运用行政管理手段,进一步强化了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对污染物排放占全市80%以上的污染源进行重点监控,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6.05%,比2000年提高近了10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分别比2000年减少了16.06%和65.46%,万元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以每年约10%的速度递减。 (六)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证达标排放。我市环境监察部门采取白天巡查与晚上突击检查相结合、岸上巡查与河道检查相结合、拉网式检查与反复式检查相结合、现场执法与现场监测相结合“四个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并积极推广使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七)严打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结合创建环保模范城活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大力开展各项水污染整治行动,2005年相继开展了9个保护饮用水源专项行动,并从当年8月份起天天有执法,月月有重点,防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共作出水污染行政处罚791宗,责令396家违法排污企业关闭、停产或停业,平均每日关停违法企业1.1家。

二、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0-83325275,公司邮箱hbjs@gacbusiness.com.cn,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6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1条。

公司介绍: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是1984-11-01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北路888号。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科,注册资本33,987.12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通过爱企查查看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三、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相关活动。第三条 生态环境保护遵循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责。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全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人员。第六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条例。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林业园林、港务、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本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本市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根据需要建立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协商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资源共享和规则对接。

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规划编制、生态保护、环境管理、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保科研与产业等领域,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合作和交流,根据需要开展联合检查、联动执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处理等工作。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有享受良好生态环境、获取生态环境信息、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权利,有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义务。第十条 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中、小学校应当将生态环境教育列入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实践,培养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适当开设公益性的生态环境教育节目、栏目,定期发布生态环境公益广告,开展生态环境公益宣传教育。

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开展生态环境公益宣传。

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和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实验室等场所建立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向社会提供生态环境教育服务。第二章 保护优化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本市生态环境状况,编制、发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并作为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定期评估机制,评估结果应当作为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的依据。第十二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本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